甘政發〔2020〕55號
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,蘭州新區管委會,省政府各部門,中央在甘有關單位:
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《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》和《甘肅省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》《甘肅省2020年度貧困縣摘帽退出驗收評估工作方案》有關規定,經縣級自評、市級初審、省級驗收核查、第三方評估檢查和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審定,鎮原縣、通渭縣、岷縣、宕昌縣、西和縣、禮縣、臨夏縣、東鄉縣符合貧困縣退出條件,現批準退出。
上述8個貧困縣退出后,要嚴格落實摘帽不摘責任、摘帽不摘政策、摘帽不摘幫扶、摘帽不摘監管的要求,繼續強化脫貧攻堅責任落實、政策落實和工作落實,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,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工作,加強扶貧項目資金資產管理和監督,推動特色產業可持續發展,切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。
甘肅省人民政府
2020年11月21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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